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成华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华侨城滨江壹号小区位于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6号,该项目于2017年3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B期项目》表1-3商业用房定位限制要求,除25#和31#楼外其余住宅楼带商业网点禁止经营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场所。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华侨城滨江壹号32栋一楼餐饮店铺为抄手店,没有产生油烟的项目,近期由审批局办发营业执照。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二十四条: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