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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隆丰镇政府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12 12:27 已回复

本人举报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岚锦村滥用职权,欺上瞒下,对村民双标政策。五年前政府要求村民每人交纳人民币一万六千元修建安置房。2022年11月底在没有拿到安置房钥匙,且没有任何文件,手续的情况下强制撤除了村民原住房,且无任何赔赏。致使70多岁留守老人,至今还住在自家猪圈棚里。2023年3月拿安置房钥匙,政府要求村民再次交纳两万多人民币。因村民家里贫困4月底才凑够政府要求再次交纳的两万多人民币。5月5号到镇政府交钱拿安置房钥匙,政府人员威胁说不撤除养殖场(注:养殖场为70多年的老房子基地)不拿安置房钥匙。(注:村民养殖场每年产出两百左右头猪)。他们知法犯法滥用职权。具村民了解,岚锦村有四户搞养殖的,其他几户都拿到了安置房钥匙且没有撤除养殖场。为啥只要求村民撤除养殖场,才拿安置房钥匙,这明显的双标政策。5月5号村民打成都市市长热线,向政府如实反应了村民情况。5月9号下午5点过彭州市给出的结果是:"5月5号岚锦村没有撤除任何房屋,反映不属实"。他们避重就轻,欺负上瞒下,恳请政府实地暗访,为村民做主。作为村民我们响应政府号招,为振兴乡村做贡献。为乡村振兴,中央畜牧法规定:对小型养殖场进行帮扶,任何单位不得随意用行政手段撤除养殖场,不准一刀切。请问畜牧法在岚锦村就可以不尊守,不执行吗?还有具村民了解岚锦村共有4户搞养殖的,其他几户在没有撤除养殖场的情况下,都拿到了安置房钥匙,为什么单单不拿给本村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隆丰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5 14:48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隆丰街道回复如下:一、反映五年前政府要求村民每人交纳人民币一万六千元修建安置房。2022年11月底在没有拿到安置房钥匙,且没有任何文件,手续的情况下强制撤除了村民原住房,且无任何赔赏。
答复:1.按照《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岚锦村、九龙村、富集村、高皇村、桂花林村、双河村、万安村新农村建设(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参与农户在领取新房钥匙前,须将原房屋腾空,交由市统建集团拆除并复耕。经查,拆除房屋时,农户在场并自行开展物品搬离,街道已按规定为其发放了租房补贴,由农户自行选择过渡方式。
2.按照《方案》:以农户自愿原则实行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搬迁,安置方式为统规统建,原房屋以及所涉及地上附作物不予补偿,安置按人员数和人员类别核定安置房的面积。
二、反映2023 年3月拿安置房钥匙,政府要求村民再次交纳两万多人民币。因村民家里贫困4月底才凑够政府要求再次交纳的两万多人民币。
答复:按照《方案》:因设计原因,人均超过安置面积(正住35平方米、常住17.5平方米)以外的面积按成本价(以财评价格为准)购买。该户参加人口正住3人、常住2人,所选户型为一套3人户、一套1人户。要求缴纳的金额属于正常补差。
三、反映5月5号到镇政府交钱拿安置房钥匙,政府人员威胁说不撤除养殖场不拿安置房钥匙。(注:村民养殖场每年产出两百左右头猪)
答复:按照《方案》、《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自愿参与申请书》中规定,原宅基地退出复垦,该户部分养殖房在宅基地中,须拆除复垦。
四、据村民了解,岚锦村有四户搞养殖的,其他几户都拿到了安置房钥匙且没有撤除养殖场。为啥只要求村民撤除养殖场,才拿安置房钥匙,这明显的双标政策。
答复:经查,所反映4户养殖户,其中:陈贵兴养殖房已拆除并领取钥匙;魏正平、毛明生养殖房不在宅基地中,不属于拆除范围,已领取钥匙;杨静养殖房在宅基地中,属于应拆除范围,确未拆除,但已领取钥匙。目前隆丰街道已责成岚锦村做好农户工作,迅速拆迁应拆除养殖房。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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