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们的车停在鹿山华府这边,目前这条道路还没开通,渠县交警就来贴罚单了,他们是没地方贴了吗?现在渠县到处停车都收费,我们临时停靠,拿点东西,出来就贴上了,还让老百姓怎么活,如果真的是阻挡了消防通道,阻挡了其他车辆通行,交警应该是提前通知,如不及时离开,才应该贴罚单吧,这个问题希望有关领导解决一下,都住在一个县城,都是一个家,也要多替我们想想…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渠县瞿山西街麓山华府路段为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之规定,民警对违法停放在该道路上的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网友的车辆(川S07C69)小型汽车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四川没有任何交通违法记录,因此我们未对川S07C69小型汽车进行罚款(首违警告)。
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与您沟通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咨询反映,电话:0818-7322387
审核人:罗远东(职务: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经办人:龚伟(职务: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