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23届毕业生,因为我是集体户口,户籍地是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居住地是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所以我很疑惑团员组织关系应该转入哪里?转入鼎屏镇团支部会不会同意?
求求帮忙解决一下我的疑惑
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民反映团组织关系转入问题的
回复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团组织关系转入可直接与您的户籍地团支部联系(0826-3227269)。因您现居住在袁市镇,为便于团员联系与管理,建议优先考虑转去袁市镇。
根据2021年6月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第二条第四款“①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②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 6 个月,最长不超过 1 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由学校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第四条第一款“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工作要求,您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暂时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待工作稳定后转至您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以便后续你能及时参与团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