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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关于邻水金科物业和业主矛盾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12 00:09 已回复

人车分流问题!非机动车进出安全问题!非机动车车位缩水问题!非机动车充电问题!非机动车收费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8 16:38

网民:
您反映的金科集美天宸物业与业主矛盾问题,经我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人车分流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金科集美天宸小区规划有两个人行出入口,分别位于小区北侧和西侧;三个地下机动车车库出入口,分别位于小区西侧和东侧(其中西侧两个);四个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出入口(均位于小区西侧);两个紧急消防车出入口分别位于小区北侧和西侧。实现了小区进出的人车分流。
二、关于非机动车进出安全问题。经查,金科集美天宸小区非机动车车库规划有4个非机动车出入口,宽度均不小于2.2米,大于非机动车出入口净宽不小于1.8米的规范要求。
三、非机动车车位缩水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金科集美天宸小区设计非机动车车库面积1886.96平方米,非机动车车位1466个。根据车库设计规范,非机动车仅包含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轮椅车,并以自行车停车位为标准计算非机动车车位个数。经与金科集美天宸物业公司对接了解到,金科物业在考虑到金科集美天宸小区业主的电动摩托车及摩托车现有数量远大于自行车后(电动摩托车及摩托车均不属于非机动车,其尺寸远大于以自行车为代表的非机动车),增大了车位尺寸的施画及非机动车库内通道的预留,因此导致非机动车车库实际车位施画量小于设计数量。同时金科物业公司也已利用未出售的机动车车位作为电动摩托车及摩托车的停放车位,以方便除17、18号楼以外其他楼栋业主电动摩托车及摩托车的就近停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7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8 18:29

网民:
您好!
(一)充电问题:该小区在车库规划有专门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经物业现场核实统计,小区非机动车车位个数398个,充电桩8个,充电插座96个。目前该小区非机动车大概276辆,基本能满足小区非机动车车辆停放和充电问题。
(二)收费问题:《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不在《目录清单》中,实行市场调节价。即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包含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暂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行约定。
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停车服务费(包含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有明确约定,原则上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合同约定标准应作为停车服务费(包含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若业主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停车服务费(包含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以及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之规定,双方可参照邻水本地的市场价格确定停车服务费(包含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目前邻水县已收费的住宅小区对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收费实际情况为:一个安置房小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取标准为15元/月/车,一个商品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取标准为50元/月/车(一车一固定车位且包含充电费用),其余大部分住宅小区收费为20元/月/车。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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