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
邛崃宝林金鸡村有一位96岁高龄的农村户籍的老人,今年突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瘫痪在床,奄奄一息。其名下的女儿也已经都六七十岁以上,没有经济收入,还都患有基础性的疾病, 在经济上和体力上根本没有照顾老人的能力。
想问问,针对此类情况,国家和本地政府是否出台有相关的救助帮扶政策,来救助这种高龄又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
特向政府请求帮助。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人民政府文君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按照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成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我市居住证原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材料、重大支出证明等。如您希望申请临时救助,在您提交临时救助申请前,需要书面申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填写《家庭经济状况申明及承诺书》,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并签署《授权书》,民政工作人员对您及家庭成员进行信息核对。待您信息核对通过后再向村(社区)递交临时救助申请材料,民政工作人员将按照临时救助审批流程进行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情况文君街道已于2023年5月15日11时07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