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好,我是仁寿县融创南凌機三期的一名业主,仁寿县融创南凌避三期在没有 《住宅质量保证书》、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
《竣工验收备家表》 和佳房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的情况下,未经过仁寿县人民政府、住建局和质星监哲等部门發加项目效工验收,欺瞒业主,开发商不提
供购房全款发票,迪法向业主交房,导致业主不能按时缴纳契税,室到房产证书,房屋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威助业主人身安全,登业主安全于不顾,开发商也无负费人对此做出
解释,物业不源守合同约定津规收费,地下室楼板开裂,恳请领号为民做主。
交房条件以商品房合同约定为准。已要求建设单位就信访人所提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进行解释。地下室裂缝、水井套管未封堵等质量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