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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居民楼顶安装5G信号放大器
胖子1q
2023-05-11 10:30:03
已回复

尊敬的王市长您好:

  我是双流区板桥枫林安置小区的一位普通住户,物业在未和该栋居民商量和告知的情况下,擅自与联通公司签订楼顶出租合同,用于安装5G放大器基站安装。且在一路之隔的马路对面就是基站。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力的其他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比三分之二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第三:该基站的安装位置距顶楼住户不超过5米,距离楼顶地面不足2米,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安装完成后将会对人体造成大量辐射。



鉴于综上所诉:

第一:投诉中国联通公司重复建设浪费国有资源

第二:要求制止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

第三:要求取消该5G放大器基站的安装并责令其限期拆除。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
回复时间:2023-05-11 16:28:26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05-15 16: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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