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一家名叫(京腾舰商务有限公司)的滴滴租赁平台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以租代购的租车合同,由于家庭原因只跑了一年不到就将车辆退还给公司,2019年12月10号前后向杭州银行说明(车辆不在我的名下,已退还给给公司,跟公司解除了租赁合同,车辆由公司处理,车辆的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还多给了一个月的租金,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车终止协议,截止2023年5月6号,此事已经过去三年多,近日却被担保公司告知,我当初租的车辆是以我个人信息向杭州银行贷款购买的,目前车辆贷款已逾期,让我还款,如不还款要起诉我,从退车之日起到现在,我未曾开过 未曾从中获利,车辆也不在我的名下,也未曾收到杭州银行的贷款逾期催款通知,更没有收到所谓担保公司的贷款逾期催款,三年过去了现在 担保公司又让我还款,还要起诉我,请问这事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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