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老君井乡卧龙村村民!由于原宅基地早已垮塌。目前家里面没有房子,为此只能长期在外打工为生。两年前想修房子,但一直没有得到审批。近期村上工作人员说可以审批。每人只能以30平米建房。3人也是按3人计算可以建90平米。请问。为什么只能按每人30平米申批。我3人就只能按90平米修建。还以屋顶滴水为界计算。那么90平米除去前后左右屋檐只能建70多80个平米了,农村里面而且还是山上。这么小的面积实用吗?十来年过后,小孩长大成人取妻生子够住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四川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14日18时1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