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镇,原仪陇县审计局一楼卖给私人,其靠住房有一平台,共周边几橦楼通风采光,现由购买者从原院墙上加砖(墙)改为一住房子使用和出租,请问合符法规法条吗?时长接近十来年了,就没人管了?请问下,,,该管该做的部门在爪?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原审计局住房违章搭建问题已收悉。经金城镇人民政府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我镇已派综合行政执法办人员前往勘查。经核实:该建筑于十几年前搭建,具体时间不详,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建筑鉴定取证困难。一是建议您同邻居协调处理;二是后续借助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消化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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