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咨询]成都人才公寓咨询与建议
2023-05-10 15:08:03
已回复

领导你好,关于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中的第二点:“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该要求是否过于限制人才购房需求。


因为,目前存在情况:许多大型单位公司总部不在成都,但有相应的分部或分中心设置在成都,为成都带来了巨大的市场与就业活力。但这些单位因为注册地址不在成都的原因,导致在成都分部或分中心工作的人才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人才补助。


所以,强烈建议放开人才认定、人才安居申请的申请条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3-05-11 10:34:1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05-16 14:39:17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