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眉山市仁寿县视高天府新区,1.天府云城购买了商品房B区2栋,开发商在合同上是2月28日交房,在交房时开发商未提供有关部门三书一证一表,开发商后因原因迟延交房,市政配套都未完善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业主不愿意再延期,开发商也未给出具体赔偿经济损失,说是走司法途径,老百姓买房延期什么都靠法律,相关部门还起到什么作用呢?原因是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房子不合法不合格,业主要求立即退房,解除合同。2.开发商将办公用房违规搭建多套,给房屋地基承载力带来安全隐患,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未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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