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锦城名都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在不动产证上只有十多年,但我们合同上写的是办理分户增至70年。现在开发商給一些业主做了补偿,可是没有对我做补偿,也没连系我,请领导帮我我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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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购买锦城名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与合同上不符,开发商给一些业主做了补偿,但一直未联系您的问题。经问询企业,企业称在小区门卫处有经办人电话,请您与其联系办理。
以上情况,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13时19分与您电话沟通,对我局回复您表示满意。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