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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成都锦江区新青年物业不作为,不尊重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09 14:05 已回复

1、物业动用维修基金391613.89元维修电梯(物业平时维修保养不到位,配件更换不及时,没有把业主的安全当回事,6部电梯能换的大件都换了,为什么同时都要换,物业费的构成包含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配件的更换,认为物业不作为)
2、小区从接房到现在12年的公共收益没有业主的参与和同意,物业私自挪用(物权法和民法典明文规定:公共收益是业主的,专有账户管理,启用前要业主参与并同意才能使用,业主的意见(纸质版、电话录音、电子版等形式)必须公示,目前没有一位业主收到类似的通知函,已侵犯业主们的相关权益)
3、公共区域物业私自新增改建并出租作为超市、小区垃圾房的新增(相关规定:小区内新增新建或改建公共区域,必须小区总数或面积总数的四分之三的业主参与及同意方可进行,但是我们业主并没有收到类似的通知函与告知函,已侵犯业主们的相关权益)
4、电费的恶意涨价(用物业的缴费户号,致电电力局咨询缴费电价是0.54左右的一度,现物业把新青年2-17楼的26-48号户型的电价上调至0.7/度,已超出电价的27%,并已超过电力局规定的中间耗损电价的6%的标准,物业不按规定执行,已侵犯业主们的相关权益)
希望自己去电力局交电费,不需要中间商吃差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2 16:4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龙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1、电梯每月定期保养,保养时间为每月月初张贴在单元大厅公告栏。保养时会在电梯外进行打围。小区电梯维护为专业公司进行签约维保,小区驻点维保。每月会对维保照片进行管家朋友圈推送。
2、鑫苑名家一期新青年于2011年10月交付,已经交付使用接近12年,且该楼属于商住楼,电梯使用特别频次特别高。在日常维护中已对电梯导向轮、轴承、电梯钢丝绳等不项的进行维修更换维护。且电梯导向轮、钢丝绳、轴承等属于中修或者大修范畴内,物业公司使用的是小区公区收益进行支付。不过,近期,新青年6部梯已经陆续大面积的出现不同程度的故障,在与专业维保单位沟通后,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同时,对6部电梯进行大修。即使用维修资金。本次使用需要大修的项目均事由特检所现场查验后给出的维修方案,即更换的零配件等并非物业公司能左右。大修电梯维修方案、更换配件、以及预估公示的费用均为住建交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3、维修资金使用也严格按照维修资金操作流程进行,每部电梯的方案、更换配件、费用等都是公示的,目前在征集业主意见中。在征集意见中,物业公司也绝对没有强制让业主使用的行为。不管是上楼走访还是电话沟通,均是将维修内容及自愿摆做为前提。当然,根据电梯使用年限、电梯使用频次,和安全运行的角度,还是有更多业主同意进行维修。都希望电梯安全运行,合理使用维修资金。
4、您所提公区收益:新青年公区收益来源以下几个方面:电梯液晶广告、框架广告、场地租赁几个方面。每年小区会对公区收益进行2次公示,上下半年各一次。新青年的支付最主要在以下几方面:电梯配件:钢丝绳、导向轮、轴承、主板等,消防管更换维修、新青年商铺排水管、楼栋主排水管。
关于新青年电费,属于物业代收,2-17楼26-48号确实为商业用电,物业公司向供电局所缴纳的电费同样为商业电费。收取单价为:0.7元/度。项目将提交供电局每月的模拟发票作为证明。
针对以上情况,成龙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公司积极做好相关群众的解释和沟通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此同时,您还可以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咨询政策后,再决定以何种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社区咨询电话8667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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