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市委书记曾洪扬 » 自贡绿地开发商欺诈消费者!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企业 投诉】自贡绿地开发商欺诈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09 11:04 已回复

尊敬的曾书记,您好。有个事情想麻烦帮我们协调解决一下。我母亲于2023年5月2日在绿地集团自贡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绿地*新里城】的房子,当时就交付了1万元定金。
我们于5月7日去售楼部准备签合同。在签之前让他们拿出开发商五证来看,除了预售许可证电子版能给我们看以外,其他相关证件以工作人员不在为由没有拿出来看。后续我们又发现房屋销售合同里面有不合理的内容:(房屋销售合同内容里面其中两条提到,房屋逾期180天后交房,出卖人支付买受人违约金10元一天!!)我们当场提出质疑并要求修改,遭到拒绝!说是房管局的标准模板,不能修改。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是标准模板不能改的。试问这样的条款内容是在维护谁的利益?是否公平合理?我们消费者可否提出质疑并要求修改。合同是双方协商而签订而并非霸王条款!绿地售楼部销售人员无法解释,找到他们销售部经理来解释。销售部经理态度之恶劣,说“定金不退,合同不改!随便你们咋子!”既然双方达不成一致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相关法律条例也明确说明出卖人应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并且我也发现,绿地集团自贡置业有限公司在定购协议上盖的章为《绿地集团自贡置业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此章是公章吗?是否合法有效?
以上这些情况都不具备我要求退定金吗?我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打了12315、12345以及自贡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都说这事情不归他们管。当时我就觉得很可悲,我们难道就没有哪个部门可以替我们发声了吗?我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进行反映情况了,只有来这里给您留言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0 14:55

网友:您好!
您所提出的诉求自贡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已于2023年5月8日登记,并交由高新分局红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8213195)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