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阆中市七里开发区华胥路297号,金汇丽思小区于2021年4月在七里办事处、长安社区的组织筹备下合法成立了小区业主大会,并按法定程序选出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后,小区前期物业(金汇物业公司)拒不按法规政策要求移交相关小区物业资料,(小区物业用房、业委会活动议事房),业委会通过到阆中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查阅小区设计规划图后,才了解金汇丽思小区物业用房和业委会议事用房分别在小区2栋1单元、2栋2单元1楼,而具体事实是:此两处物业用房被小区开发商卖于私人当作住宅,小区业委会于2022年4月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质疑原因,至今一年时间,该局拿不出更改小区物业用房的合理法理依据。2、小区全体业主强烈要求,按物业政策法律法规,按规划设计图退还本小区的物业的物业用房、业委会活动议事房。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小区物业用房及业委会议事用房的建筑面积满足规划指标的相关规定,且已经规划验收;其中违规修建的部分按相关程序,我局已函告给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