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乱收费用,夜间出入限制,完全限制了住户的人身自由,3.8号晚我拒交开门费,被门卫关在门外半小时,报警后,警察给我说成都都是这样的,请问这种没有明文规定,更没有法律条例说可以收取开门费,怎么现在就门卫强制要求交呢?包括警察也劝我交,这种现象在成都随处可见,我想问这个事情难道是合法的吗?有法律规定要交吗?这个事情到底归谁管?我已经投诉好几天了也没有得到解决,如果说没有法律依据规定说可以收取,你既然选择这个职业那么就应该知道有值夜班的情况,为什么还要在我们住户身上来索取?相关部门如果一直不理会处理,那么我也会一直投诉,不管什么方法我只想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事处调查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1、马鞍北路40栋院落没有物业,由居民推选出的自管小组实行院落自治管理。针对开门费的问题,由业主与自管小组共同协商决定。目前,许多老旧小区因物业管理成本等原因,小区门卫多为老人且收入较低。按照小区管理约定时间开关门,如超时进出小区,一般都会给一点开门费,开门费是自愿支付,并未强制收取。敬请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2、针对您反映的当时门卫不让您进入小区问题,社区已通知雨5月9日10:00,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协调。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8日16:25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事处:83358152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