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想请问,我在老家的户口本是附2号,我老公想户口迁入女方家,去派出所,派出所说不行。不是根据户籍网,附2号属于分开户,为什么结婚不能迁入呢?麻烦领导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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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户籍在简阳市新市街道张家社区5组68号附2号,属居民家庭户,您丈夫的户籍在四川省简阳市白塔路5号附31号,属居民家庭户,您在张家社区有一套住房。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第四十六条:“〔移居原则〕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和第四十七条:“〔移居材料〕本市居民申请市内移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移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住房证明;(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立户的提供);(五)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通过人口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规定。您和您丈夫的户籍可迁入您房屋所在地。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8日16时7分许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