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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关于川内适飞区查询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06 17:17 已回复

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草案中第八条规定:

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设计性能同时满足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的遥控驾驶航空器。

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微型无人机禁止飞行的空域。

第二十七条规定了操控微型无人机的人员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驾驶轻型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和风险警示,熟悉操作说明;超出适飞空域飞行,需参加安全操作培训的理论培训部分,并通过考试取得理论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七条规定:

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计划申请应当于飞行前1日15时前,向所在机场或者起降场地所在的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于飞行前1日21时前批复。

国家无人机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可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

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但需向综合监管平台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综上所述,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 按照草案规定,微型无人机可以在适飞区域飞行,是否提供查询适飞区的平台大疆的禁飞区查询并不准确,会误导大家。

  2. 草案要求微型无人机驾驶员是无需取得驾驶员证书的,请问四川这边有没有附加要求?

  3. 目前还没有找到国家统筹建立的“无人机公共安全监管系统”,且深圳上线的此系统也无法访问(参考http://www.mod.gov.cn/gfbw/qwfb/yw_214049/4829813.html)

  4. 按照草案规定,微型无人机可以在适飞区域飞行。个人可能也就只能飞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之前咨询过相关人员,他回答说国内只要飞无人机就必须申报和备案,与草案内容相悖,而且如果按照必须申报的要求来,个人向西部战区提出申请几乎是无法通过的,而且为了飞半个小时而提前7天申请,流程过于繁琐,那么是否有个人适飞区快捷报备平台,因为这个问题在“问政四川”平台并没有明确给出解答(参考https://ly.scol.com.cn/thread?tid=2983131)

恳请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09 17:13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无人机适飞区域的相关问题。2023年5月9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民警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说明并解释了相关规定。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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