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2月1日通过网上认购成都恒大牧云天峰楼盘的商品房,支付定金3000元。后未购买且此房屋并未卖给第三方,按照“认购书”第四条应于2021年2月28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我方定金,期间2021年5月左右收集了一次信息,2021年11月再次填“网购定金退款明细”表收集我方银行卡号、开户行、认购地址等表示要退款。但截止目前仍未收到对应钱款,此前联系人已不再恒大工作,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请求帮忙处理,感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你反映的恒大牧云天峰退定金问题,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因退款问题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合同双方因为对合同本身产生的争议,由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如无法协商解决,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5月11日上午联系来信人,告知了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