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邛崃市渔桥蒲口路32、34、36、38号,现店名为“新日电动车”,购买了一辆全新小巴士电动小三轮车,车辆不仅出现很多质量问题,并且涉嫌违规、欺诈售卖。
涉嫌违规三点:
1、涉嫌税务方面有问题:购买车款为4800元,要求开发票,卖方几天后只开具2200元的发票费用,不合理要求开全票,但他们只开具收据就不理了。
2、售卖不合格车辆:购买时卖方再三承诺,国标车、大品牌,包上好户。上户时却各种拖延,各种借口,让我找不同的人,电话打不通,带来各种烦恼,各种不便。
3、涉嫌欺诈:在我强烈的要求之下卖方说已经将车辆在外地上好户,当时购买时卖方承诺仅只收取保险费和上户官方收取的费用,没有其他费用,但现在卖方要求我付1200元,并且要求我支付车辆运送费400元,一共1600元,才能取车。 诉求:在我们邛崃这样的大商家还不但不诚信,反而为了掩盖其违规不合理的经营,而想方设法让消费者上当,车辆已经过他们改装,后期售后还要看他们眼色,本来就违背了上不起户退全款的承诺,恳请相关部门督促他们退还我车辆全款4800元,并给予一定的惩罚以免其他公民上当受骗。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对您反映的“新日电动车”商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相关情况已告知您。关于您的投诉,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依法组织您和商家进行调解,征得双方同意,拟于2023年5月11日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10日13时3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税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与商家已在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的调解中达成和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11日11点3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