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高新区崇和一街的金隅金成东府。2021年10月交房至今已接近2年,金隅开发商仍未办理大产权证。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发商应在交付房屋时将房屋产权证书及相关材料移交给购房者,且应当在购房者付清房款的60天内申请房屋不动产权证。开发商合同标注商品房产权证于730个工作日内办理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希望有关领导为民办实事。监督金隅尽快完成大产权办理,并给出明确办理时间。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金隅金城东府房屋交付的相关问题,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公司尽快核实处理,做好与购房人沟通交流工作,积极回应购房人的合理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11日14时27分与您联系告知。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33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