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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成都现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生育险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05 13:56 已回复

成都会推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生育险吗?还是只能职工才可以缴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08 18:02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医保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与您联系并查询,您于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在市本级参加成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无参保缴费记录。
二、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成医保发〔2019〕30号)及《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2〕17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其在职职工参加成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属于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三、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等待遇。
(一)女职工生育时,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以上,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产前检查费定额补贴。
(二)男职工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其配偶生育时未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按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男职工配偶按其他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含产前检查费),但未达到规定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总额的,其差额部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足。
(三)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由医保经办机构向其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用以均衡单位负担,减轻雇佣女职工的顾虑,促进男女公平就业,单位应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对财政供养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四、以上情况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6日15时36分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如还有其他医保问题,可拨打区医保局咨询热线028-82727200/82715949,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承办单位:温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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