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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求助】补偿危房重建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05 09:01 已回复

2015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家危房准备改造,提前按照相关政策和资料准备,2015年底父母从外地务工回来到白龙镇碑垭乡上民政办交资料时,工作人员说名额已满,党委书记梁*松说今年只有20个名额,明年再考虑。2016年上半年我家新房建起,又到碑垭乡上询问工作人员左*丽及党委书记梁*松说今年政策变化,你们村不是贫困村了,专项款转到松柏村去了。就这样父母被忽悠回去了,由于我当时在部队没法前往证实,但是我在2017、2018分别到剑阁县信访局询问过此事,当时的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县委、县政府正在研究此事估计最低有5000元左右的补助,我当时信以为真。此事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没有处理、答复。恳请何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了解一下此事,并安排人员彻查此事。全家感谢!盼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5 14:55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于2015年在原碑垭乡山峰村拆旧建新,向村上申请土坯房改造政策,按照剑扶办发〔2015〕23号文件要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精准扶贫脱贫贫困村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和古建筑农户。根据剑府办函〔2016〕67号文件,2016年危房改造政策为:优先解决2016年贫困村中的危旧房改造对象,如有剩余指标可以用于其他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您父亲马某明(2021年去世)为山峰村5组一般户,根据2015年、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您父亲均不符合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235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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