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医保局领导,你好,我父亲在金牛区购买了职工医疗保险,因退休回了户籍地资阳,五一期间在家务农,电据伤了左手腕,资阳当地医院说,这是意外伤害,能否报销需要咨询参保地。所以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否报销?报销需要什么资料,有没有时间限制。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医疗保障局调查:与您电话联系,您的家属是外伤住院,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应在出院12个月内,持下列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一)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二)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三)出院病情证明;(四)手术记录;(五)参保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六)重复住院需要提供任一医院的每日费用清单。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5日13:37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您联系金牛区医疗保障局:028-62011921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非常快,上午咨询的问题,中午就得到电话回复,所需资料也讲得很清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