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22年10月31日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付清尾款,购买了新津金融街金悦府小区1套精装商品房,并于2022年11月10日委托第三方对房屋室内装修质量进行了检测,发现不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质量问题共计189处。检测报告于11月11日提交至小区物业公司督导装修单位进行整改(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成都裕诚置业有限公司同属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截止目前,部分装修质量问题仍未整改完成,影响我们房屋接收与入住,且整改时间已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尾款付清后的3个月内装修问题整改期限。小区物业公司从2022年11月开始计收物管费。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交付给房屋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缴纳。
基于以上原因,投诉成都裕诚置业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有力督导其房屋装修单位完成问题整改,导致业主在尾款付清后仍不能接收房屋入住,应限期完成房屋室内装修问题整改,并承担问题整改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购买的金融街金悦府房屋的质量问题,我局已要求建设单位牵头进行整改。目前,建设单位已和您进行了沟通,计划5月13日进场排查整改。
5月11日下午,电话联系您,向您说明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