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我家通过摇号购买金牛区北部新城北星城小区住房一套,在向中国建设银行金河支行办理商业贷款时,被要求支付一笔2000元的收费,收费方是“四川嘉美信不动产房屋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给我开具的是收据(详见附件1图片),至今未有发票。当时因为要办理很多手续和签字交钱等事务,就没有在意(且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也让交这笔钱。)
最近邻居们在一起交流时觉得这笔收费很奇怪,因为有的家庭被收了几百元,有的被收了2000元,有的被收了3000元,收费方也不止一家,比如有的收费方是“成都众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详见附件2图片,个人隐私打了马赛克)。
我们的质疑是:
1.收这个服务费的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哪些服务内容?若为担保服务,为何我们的借款合同上没有这家公司的名字?
2.为何同小区购房者有的被收几百,有的被收两千,有的被收三千?如果有这个收费名目,那它的标准是什么?
3.这个费用为何只开收据,至今也没有换发票?这是不是为了逃避监管,为非法敛财行为?
因为存在不合理性,个别邻居已经通过拨打12345市长热线要回了这笔钱,但更多家庭还像我一样存在以上问题,也还没有去追索这笔钱。
在此请政府相关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帮我们弄清楚以上3个问题。如果其中涉及非法收费或者多收费,我们一定要拿回来!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核实:该笔费用由相关贷款银行提供的担保公司收取,开发商未收取该费用且也未向客户开具上述费用的收据,如您有疑问,可向收费公司咨询。
因同一时间反映事项完全一致的市民较多,不能一一电话联系,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10日11:10以短信方式通知到您。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12893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