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7年签了金桥镇增加挂钩意向协议上面写了每人房屋补偿30个平方,我们一大家人8人,按理说应该240平,到了今年2023年又让签协议现在变成了每人20平,请问这是什么依据呢?以前的不做算吗?没有法律效应吗?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金桥镇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于2021年8月20日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川自然资函〔2021〕643号)文件批准实施。根据(蓬府办函〔2021〕101号)和(蓬经开区发〔2022〕68号)文件规定,统规新建每户原则上只能有一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按30㎡计算,其中:2人以下(含2人)60㎡,3人户90㎡,4人户120㎡,5人以上(含5人)150㎡。安置户根据各自家庭情况,需要增加住房面积的,须向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领导小组审定,每户增加面积不得超过20㎡。统规统建安置房按6000元/人给予建新补助,安置户在限定面积以内的,按850元/㎡结算支付房屋参建款,超面积部分,按房屋建筑招标成本价自行承担费用。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