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4月24日拨打12345投诉成都市简阳市悦荣府物管乱收费及收费是否合理等问题(在这里不做过多阐述,12345热线有记录)。截止目前并没有得到合理的回复,中途简阳市房管局物管科有电话回复说有此项收费项目(依据2002年住建部颁布的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10号令是有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浏览后得知此文件只是一个大体框架,没有明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2003年四川省物价局颁布了川价费[2003]52号文件明确规定,物管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是不合法收费)。简阳市房管局做为行政主管部门为什么无视四川省颁布的文件盲目的去执行一个没有主要内容的框架文件,既然行政主管部门允许物管企业收取装修服务管理费,那就应该报请相关部门部门出台相关文件来规范这项收费,明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是物管企业自行制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吧!这样老百姓成什么了?2022年6月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开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单(附有图片),处罚单大体内容是物管收取了业主装修管理费,市场监管局依照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52号文件对物管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那么为什么同是一个省份,南充市顺庆区就能执行四川省的文件,而成都市简阳市为什么不执行这份文件?关于这些问题。
我想得到以下答复:
1、到底执行收费文件还是不收费文件?
2、如果执行收费文件,收费后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还有就是南充市顺庆区做出的行政处罚属于什么?如果不执行收费文件,成都市简阳市行政主管部门允许收费又属于什么?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4日10时到悦荣府物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悦荣府物业前期服务合同和业主手册均已公示装修管理服务费情况,已构成合同邀约,未发现其价格违规行为。
以上情况,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5月5日14时与您当面沟通,您表示已知晓。
特此回复!
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市场监管所给出的收费标准是过期的行政文件,文件有效期到2015年就到期了,一个过期的行政文件是否还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一个收费合同建立在一个过期的文件基础之上,这份合同还具备法律效力吗?请相关部门回复过期的行政文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还有就是我给出的案例也充分说明,即使市级部门文件跟省级部门文件有冲突,以省级部门文件为准,为什么南充市能执行省级部门文件,而成都市要执行一个过期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