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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情况说明
彭加益
2023-05-03 18:09:09
已回复

针对本人于2023.5.2在(问政四川)发表的投诉着以下更正:

本人于2023年4月29日于松潘县金格藏寨旅游开发公司购买的一把银梳1794元、以及2023.4.30号九寨沟旅游期间在松潘卡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玉店购买了四件货品貔貅,无事牌,手镯,手把件(价值11800元,18800元,15800元,25800元)和2023年4月30日11点在隆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药品14895元,以上商家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并没有进行误导及诱骗,所购商品明码标价、证书、票据齐全。商家明确承诺可在30天时效内无理由退换。因为第一家进的是金格藏寨,打金格藏寨电话占线,所以就以为没人受理,匆忙情况下才在问政四川上面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希望通过问政四川网领导留言板的介入向商家施加压力而尽快解决此事,故直接在留言板分别发布两条留言信息。

松潘执法局在知悉消息第一时间即联系商家并介入,金格藏寨旅游开发公司、隆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卡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售后工作人员立马与我联系,并在了解实际情况后满足了我全额退款的需求,售后非常快速安心,现已全额退款,目前我已将商品邮寄回商家,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对于此次网上投诉对商家带来的不便抱以真挚的歉意。并自愿申请删除此贴以消除对商家和松潘旅游的影响。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支持松潘,为主管部门如此高效的工作态度点赞,对商家如此诚信善意的行动表示感谢。在此我祝愿松潘旅游发展越来越好,人民越来越幸福,也祝愿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再次感谢松潘旅游主管部门如此高效的处理方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3-05-04 1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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