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冠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业务员段**,收取中介服务费前,承诺可转租,收取中介服务费后,又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虚假承诺造成我押金损失,并拒开发票。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核实到与您实际签订合同的公司为成都普天同创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5月4日为您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13953882),现已要求企业将发票寄送给您。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9日下午3点联系您,您表示已收到该发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