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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拖延开具购房发票
2023-05-01 22:00:4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21年在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商”)售楼中心购买的商品房 蜀津峰荟蜀澜阁5栋1506号 ,已交付使用,但交房至今开发商一直未出具购房发票。

       本人已与开发商沟通数次,发现该小区5栋的所有业主都已取得购房发票,唯独我们家5栋1506号房没有发票,开发商以再等等为由,故意拖延甚至拒绝开具购房发票。

       因此,请税务局对开发商的此种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要求限期尽快开具发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
回复时间:2023-05-04 11:26:3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05-08 13: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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