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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拖延开具购房发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01 22:00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21年在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商”)售楼中心购买的商品房 蜀津峰荟蜀澜阁5栋1506号 ,已交付使用,但交房至今开发商一直未出具购房发票。

       本人已与开发商沟通数次,发现该小区5栋的所有业主都已取得购房发票,唯独我们家5栋1506号房没有发票,开发商以再等等为由,故意拖延甚至拒绝开具购房发票。

       因此,请税务局对开发商的此种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要求限期尽快开具发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04 11:26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08 13:55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你反映的发票问题,我局将督促企业尽快办理。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8日10:16分与你电话联系,告知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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