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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收车辆承包费、管理费和GPS服务费的通知
刘步洋先生:
你承包经营我公司顶灯号1433的出租汽车(车牌号为:川BJ4011),按约定你需每月30日前向我公司交纳承包经营权使用费、管理费,GPS服务费,截止目前你已逾期9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共计欠费 23310 元。
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将前述款项转至我公司银行账户内:户名: 绵阳堂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开户行: 绵阳市商业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 0400 1000 0021 24 。
公司办公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瓦店村九社一号楼二单元401室,联系电话:0816-2111766
特此通知。
绵阳堂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27日
同志,您好!
您反映“绵阳堂宏出租车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局运管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运管处要求绵阳堂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下文称:堂宏公司)作出说明。堂宏公司书面答复“绵阳堂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并未违规收取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信件中提到的经营权使用费实际为车辆承包管理费。”
2023年4月28日14时,我局运管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您称本人未反映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绵阳交通运输的关心与支持!
经办单位:绵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经办人:黄健
联系电话:2323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