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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克拉中心开发商恶意破坏小区环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30 20:40 已回复

尊敬的高新区管委会,本人为克拉中心业主,本人所处的克拉中心的开发商长期霸占小区公共资源,到处破坏小区环境,致使小区消防严重不合格,带来的安全隐患极大,道路破坏严重,里面的商户也被他们唆使占道,严重安全隐患,同时小区的停车位,开发商恶意开启栏杆长达2年之久,这导致我们业主的公共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坏。这样的开发商竟然还能出现在一届的业委会里面,这几年是否存在整体腐败,真是一目了然,作为党员,特别是基层工作者,对于这样的行为和群体真是深恶痛绝,现在,要求管委会督促开发商立即停止对小区公共利益,破坏,同时,尽快滚出小区,还我们小区一片安宁,这样的公司(开发商),一定存在偷税漏税,对他们决不能姑息,给新区其他小区的治理以榜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04 09:45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6 09:03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遂宁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委建设交运局、西宁街道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克拉中心小区由遂宁市欧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遂宁市君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君辉物业)于2015年与开发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克拉中心开展前期物业服务。2021年3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继续由君辉物业代管至招聘新物业,业委会通过网上公开招标的方式,于2022年2月招聘了新的物业服务公司(翱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办理情况。小区的地下室产权为开发商所有,新物业入场后,多次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建设开发单位协商。由于物业和开发商的利益分配问题,地面停车位等业主共有部分问题一直未交付于物业及小区业委会,从而导致地面停车场栏杆使用存在争议。前期,我委建设交运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下一步我委建设交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跟进该事项,督促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单位履行主体责任。2020年12月,我委西宁街道按照相关流程组织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了克拉中心小区业主委员会,经公开投票,产生了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并由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其中业主委员会中有一名开发商成员,其在选举过程中,全程均有记录,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关于消防问题,高新区消防大队已向建设开发单位和物业方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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