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绵阳市委书记,我们是56个受骗学生家长。
2022年9月份,我们被富乐实验学校委托的招生人员宣城招进富乐实验学校沈家坝校区就读,共收取190多万元费用。结果将我们这部分原本不符合省教育厅到绵阳就读初中的学生收到了富乐实验北校区、南校区就读。我们到成都市彭州派出所报案,由于该嫌疑人被绵阳沉抗派出所抓获,被并案到沉抗派出所处理。据派出所调查,该名诈骗人员王*川,捏造与学校领导的聊天记录骗取我们信任,并且还有其他多件涉嫌诈骗的案件。派出所的同志给我们说这个人被抓后找了很多关系,最后被放出来了。
在这里我想问问书记,
1,派出所调查结果已经显示这个人捏造事实诈骗我们56个家长的钱财,请问他到底找什么样的关系能把自己放出来。检查院不批捕?
2,绵阳市游仙区教体局对我们56个受骗家长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这个诈骗份子真的与学校或者教体局没有关系,那么我们这些家长中30来个孩子怎么被违规跨地市州招生进入到富乐实验北校区和南校区就读的?如果有关系,为什么不把学生读书的问题或者我们的血汗钱还给我们?
3,现在由于与预期学校不符,有的孩子已经出现抑郁、厌学,如果孩子在学校出现一些自残行为谁为此负责?
4,现在派出所把诈骗人员放出来了,我们的钱没有人退还?我们怎么样这个事情才能得到关注?
刘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目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破之中。王某川并非富乐实验中学委托的招生人员,富乐实验中学从来没有委托任何招生人员、招生机构为学校招生。每年招生季节,区教体局严令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纪律、招生政策,严禁违规违纪招生,一旦发现,严惩不贷。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816-2293122。
感谢您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