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堂县竹篙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对规章制度漠视,对办事人员态度恶劣,信息提供不对等。在2023年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时,整个工作单位只有一位安保人员,且不对办事人员提供任何信息,态度恶劣。
王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2023年4月27日下午4时30分,您到金堂县人民法院竹篙法庭,咨询办理离婚证明事宜,保安告知您诉服工作人员因有其它工作安排已出发回县法院。后因保安与您交流中存在语言用词不当、沟通不畅的情形,也未及时与承办人员联系,致使您对法庭工作产生了误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28日10时,经法庭负责人与您联系,了解了当时的情况,已对安保及诉服人员进行了批评。同时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已安排承办法官限期落实,您表示理解。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