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税务局在2022年11月扣了我个人在新都区办理的灵活就业社保,同时公司在金牛区所缴纳的职工社保也一并扣除,意思就是一月内扣除了两份社保,如何能让税务局退还我2022年11月所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保?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税务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联系核实,由于2022年11月未暂停新都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导致2022年11月扣缴医保费。已告知缴费人联系新都区医保局,暂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并向新都区医保局咨询能否办理重复缴费、如何办理。若到时仍有疑问请拨打02864712366。
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15:5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