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 有购房合同 并且已经网签了 也交了房屋大修基金 但是买的房子还没有交房 请问一下这样情况可以分户吗?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核实处理后将详细答复于您,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沟通了解,您欲将户籍从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4号迁至虹悦湾小区(在建未交房),根据《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第四十四条购房迁移规定:“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办理户口迁移”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60号)中关于统一规范地址信息编制管理的规定:“按照行政区划+街(路)巷+门(楼)牌+楼(栋)号+单元号+楼层号+户号七段式标准规范要求,及时、准确编制采集户口登记地址及其他地址信息”,您虽已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房屋购房合同,但因该房屋未交房,地址编制部门暂时未对房屋地址进行标准编制,根据以上规定,您在未交房之前无法进行户籍迁移。
如您仍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0825-8665563)进行咨询。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地方领导留言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