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堂县白果镇的群众,以前小孩户口在他外婆家户口上,现在为了方便就学读书,希望把小孩户口迁回白果,但是去咨询当地派出所表示不出具地址证明,因为拆迁过后这几年到现在没有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允许办理迁户的,请问现在是否有这个规定,还能通过什么其他方式给小孩迁户呢?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金堂县公安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房处登记户口。因您安置房还未领取,如果名下也无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故暂不符合迁入条件。待安置房领取入住后,即可迁入您小孩的户籍。
以上情况于2023年5月4日13时许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您表示知晓。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84920660
金堂县公安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