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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为什么办不了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门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26 18:02 已回复

家里孩子白血病,想办理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门特,报销一些门诊上的费用?还必须让我填要用哪些药?我怎么知道,而且其他地方办理都没有我们这么麻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7 09:11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8 16:38

尊敬的李女士:
符合门诊慢特病办理规定的人员均可办理门特备案,具体经办流程如下。
职工特殊门诊、门诊跟踪慢病申请、续办、变更程序
一、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办理材料:
1.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认定医生签字,认定医院盖章)
3.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出院证明书(医院盖章)、相关疾病的检查检验报告和治疗方案
二、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审核批复:
1.定点医疗机构(仪陇县人民医院、仪陇县中医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或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复参保人员纳入报销范围的具体药品和诊疗项目,一个自然年度内批复方案不变。
2.患有“特殊门诊”病种两种及以上的,只办理一个“特殊门诊”。患有纳入我市“特殊门诊”和“特殊疾病跟踪服务”的同一病种,只享受“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待遇。
3.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时间从递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当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三、门诊慢特病续办及变更:
1.续办:已审核通过的门诊慢特病患者,申请病种、定点医院和药品等批复方案不变,可继续享受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具体药品。
2.变更病种所需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该病种的相关诊断证明及检查报告、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定点医院所需资料:由变更后的定点医院医生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医生签字、医院盖章),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变更药品或者增加药品:由定点医院医生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医生需写明变更或增加的药品),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3.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复变更后符合报销范围的具体药品和诊疗项目,变更后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时间从递交完整的变更申报材料当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变更后一个自然年度内批复的方案不变。
四、门诊慢特病报销所需材料:
1.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购药后可直接在医院门诊报账。
*市外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购药后可直接在医院门诊报账。市外各定点医疗机构无法门诊报账的,在每年12月提供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发票原件(加盖鲜章)和处方或药品清单原件到仪陇县医保局经办窗口门诊报账。
*职工医保需报账的请使用现金支付(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不予报销)
2.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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