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相关领导好!
我是双流区华府大道四段8号天湖湾小区的业主,近期我们小区有业主把隶属于双流区怡心街道办的公共环卫车(已上牌)整天开到小区内部来,在小区负一楼垃圾桶内捡拾废旧纸板,还在晚上把车停到小区一楼公共区域,经了解,他本人称是怡心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给他私用的,搞得冠冕堂皇小区业主也不敢质疑。
这个业主把公共环卫车开到小区内部来捡拾垃圾,极容易撞到老人和小孩,有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私自来捡拾垃圾,容易引发传染疾病,也有严重的卫生安全隐患;把公家的车当做私家车来用,涉嫌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
现在想请问街道办,这名业主是否是街道的工作人员?如果是的话,是否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涉嫌公车私用?如果不是的话,给他车的工作人员是否涉嫌渎职,是否有贪污腐败的行为?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庚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物业反馈:“天湖湾小区内现有两位业主家属为市政环卫打扫人员,各有一辆市政卫生打扫电动车。当日情况为该车主通过车岗进入园区后将原用于阻拦非机动车进入总坪的可移动石墩搬开,车岗发现后立刻上前制止,业主甩开后驾车驶离,车岗通知班长进入园区定位车辆将其劝导出园区。物业通过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将该业主行为进行劝导宣传。在街道的指示下将该车辆号码报备社区,对市政环卫公司进行沟通。下步将加强入口把控和巡查。”我街道已督促物业提高服务管理,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