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5日,在武汉黄黄高速办理ETC,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以押金的名义收取300元的服务费,宣称不收取任何服务费,押金注销的时候退,办理完后,app显示缴纳的300元押金变成了服务费,需要使用60个使用月才能注销,否则300元不退,当月必须消费才算,不消费就不算使用月,因节假日不收费,节假日所在月不算使用月,按照正常普通家庭,扣除节假日所在月份,大概12年才能达到退还条件,12年车就报废了,意味着该款项基本不可退回,同时支付ETC过路费还另支付手续费,目前市场上办理ETC免费或只收取75元的费用之后,使用3年不用支付任何服务费就可注销,且无支付过路费手续费,公司在办理ETC的时候,以押金的名义收取服务费,在不告知所谓的权益确认书内容的情况下让签字确认(不会告知,一开始就设计好话术诱导办理),APP合同限制消费者权利且与实际宣称完全背离,侵犯消费者权益,需政府部门协调解决,按照市场行情来收费或退款,注销etc。
该公司长期处于投诉榜,把成都脸面丢尽了,这种事情在武汉,武汉市长热线7天(不是7个工作日)必处理完毕, 给成都高新区反映,居然快20天没有结果,就是因为政府宽容,这种公司才长期处于问政四川投诉榜榜首(几乎一天一单),损害老百姓利益,胡作非为,希望成都市长热线像武汉政府一下,办事利落,不要拖泥带水,一点不像四川人洒脱。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款项,并展开调查,根据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ETC服务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22]21号)相关精神,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在部门职能范围内,工作人员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核实核查处理,如有疑问请咨询85320132。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27日14时02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