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在泸县嘉明镇狮子村在隆黄铁路占地赔偿中,政策不公布,信息不透明。制定政策无根据,侵占村民合理权益,请上级政府进行督察,下拨赔偿款如何分配,分配依据,村镇有无重新分配,分配方案有没有文件形式进行备案公示,同样情况的村民是否存在差异化对待。赔偿问题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希望领导能予以重视!!当前民生艰难之时,给予困难群众足够重视!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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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及嘉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狮子村集中宣传不少于5次,工作人员也入户进行了宣传,并且发放了政策文件,不存在政策不公布、信息不透明的情况。如您及家属仍对赔付政策不了解,可以到嘉明镇狮子村委领取相关宣传资料,或到嘉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咨询。
二、关于赔偿款分配问题。嘉明镇隆黄铁路改造相关的征地赔偿政策统一按照市县相关政策执行,嘉明镇及狮子村村民委员会未参与政策制定,也没有自定政策的权利。涉及到个人(家庭)征地拆迁的相关费用均通过银行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的,涉及到集体的赔付款的,则是打到集体(村民生产小组)账户后,在市县赔偿政策指导下经该集体(村民生产小组)组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分配方案,现部分集体(村民生产小组现)已完成分配方案的制定,但均暂未对赔付款进行分配。核查中暂未发现嘉明镇及狮子村村民委员会自定政策及截留赔付款行为,如您有相关违纪违规证明材料,可直接到各级纪检部门举报。
如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嘉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电话:13982754457。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