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多次举报某公司故意偷税漏税,青羊区税务局一直不管。后来叫我去成都市税务稽查局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后,税务稽查局叫青羊区税务局调查此事。一直到别人注销公司,青羊区税务局都没有任何作为。这中间是因为该公司关系硬还是咋地?不敢调查吗?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
您分别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成都市长信箱、网络理政办等渠道多次对成都融讯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偷税漏税、违法经营等问题进行投诉。我局核实情况后,分别于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8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7日前后4次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明确告知了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由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建议您向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提供被举报人偷税漏税的线索资料。上述情况您表示均已知晓。
因此,您所诉青羊局税务局不作为的情形不属实。稽查查处情况,请向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