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丽景华庭二期小区房龄已有15年以上,存在较多居住安全隐患。如:1.小区内山高坡陡,山顶树木存在安全隐患。2.小区内有一段道路防护不到位,如有儿童或行人不慎踩滑,容易摔到坡下。3.小区停车位不足,车辆只能靠边停放,如出现火灾,消防车完全无法进入,可否拓宽道路,增加停车位。4.小区道路有多处裂痕,恐出现安全问题。听闻之前方冲小区、丹桂小区曾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小区停车位,规范绿化,不知丽景华庭二期可否参与老旧改造?便利居民生活。谢谢
按照《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自住建发〔2021〕40号)相关规定,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重点为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具体申报流程为由该小区自管会向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老旧小区改造的书面申请。各区县政府根据街道办事处审核后转报的自管会申请、相关改造费用筹集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情况等,综合考虑决定是否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申报范围。建议按照上述规定将书面申请提交至丹桂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审核后根据该小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纳入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