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石牛村二组村民农村老旧房屋自拆自建申请自2021年9月上交村委后,至今未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复。出于想了解具体情况的目的,咨询具体能否自拆自建,或上交手续流程目前处于何种状况,请给予明确回复,谢谢。
市民朋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和盛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农村建房主体须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须满足一户一宅的要求,由户主向本村社区提出原拆原建申请,经社区初审后报镇人民政府予以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的人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人。同时按照户内人口总数和用地类型进行分级分类核定上限,三人及以下的农户,核定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四人的农户,核定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五人及以上的农户,核定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目前石牛村正在编制村庄规划,为各类村庄建设活动提供规划支撑。为避免群众因过早新建自建房造成损失,建议您待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再选择改善居住用房的方式。如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可咨询石牛村村委会按照实际情况给出合理方案。
五人户建房申请已于2021年9月递交村委,至今未有任何实质性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