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领导
我家在宜宾翠屏区,目前在成都都江堰工作。由于假期原因,五一需要驱车返回宜宾,收假的前一天再返回都江堰。因为往返一次油费+高速过路费特别高,在这种情况下,我通过哈喽顺风车平台接单(只接一单,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满足我自己的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和相同线路的乘客合乘来分摊出行成本,这种做法在宜宾合法吗?
网民朋友:您好: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可以的。最后,祝您生活愉快。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