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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财产损失,无处诉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21 11:22 已回复

书记叔叔您好: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前一段时间我购买的价值1000多元的电瓶车被盗,当时我第一时间报警了,当地普明派出所第一时间也赶到了案发现场,他们只带我到了派出所,当时他们还没有帮我处理案情就叫我对他们进行评价。然后就简单问了我几个问题就叫我回去等通知,第三天我把我调的监控里面的犯罪嫌疑人找到了,然后我再一次去了派出所,他们才对我做了笔录,然后把照片看了一下,说叫我回去等通知,他们也并没有进行调查,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很简单的一件事情,我感觉他们办事效率太低,没有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心中,一点儿都不想处理。我今天向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叔叔举报卖二手电瓶车有违法行为,倒卖电瓶车二手车牌,他也是不管。我第一次来到绵阳这么美丽的城市,对这里的人和物都充满了好感,但是经历这件事,我感觉一点儿都不美好了,公民的利益受损,没有得到一点儿解决办法,很是无奈,平民老百姓基本的诉求得不到解决,很是痛心,让我对警察这样神圣的岗位,有了不一样的看法。我希望我的诉求能得到解决办法,家里世代贫农,价值1000多元的电动车,对我来说算是全部积蓄,很是无奈,通过这样的方式劳烦书记叔叔,我知道您平时很忙,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但是我这个事情也是目前劳苦大众一个普遍现象,我希望我的事情能得到解决,还绵阳一个美好的市容市貌。谢谢书记叔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5 15:03

亲爱的网友:
您好!
在接到您的留言后,普明派出所民警立即与您见面,详细了解了情况。您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发帖内容有很多不符合事实。民警将根据您提供的线索进行进一步核实。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欢迎继续支持公安工作。

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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